一、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全称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该证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颁发,旨在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对于希望创建小程序开展药品信息服务(含医疗器械)的药店而言,这张许可证是网上卖药的合规“身份证”!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即药品销售、药品推广、药品付费。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如药品咨询平台、药品信息查询、药品知识科普。
以微信平台为例,不管是自建小程序还是第三方商家小程序,只要在网上卖药均需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要求:从法律层面看,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担任民事责任,对药店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保障消费者安全:持有许可证的药店小程序,其发布的信息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不含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3、提升品牌形象:合法合规经营是药店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基础。拥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药店小程序,能够向公众展示其专业性和责任感,进而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交易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