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许可证经营范围有哪些?
按品种分为以下三类:
1、陶瓷、玉、石、金属器等;
2、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
3、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根据文物市场现状,为保护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坏,对经营第一类文物从严控制。
现未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申领许可证,暂批准其经营第二、三类文物或第二类文物。
哪些业务需要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1、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3、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事物;
4、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5、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书画家作品;
文物拍卖许可证什么部门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将初审合格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对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流程
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的审批部门主要由商务部门负责,因此需要参考各地区商务部门的具体要求。
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机构章程、租赁合同、与拍卖相关的设备、拍卖人资格材料等。
所有材料提交后,商务部门有进行审查并前往现场进行核实。
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持有有效《拍卖公司营业执照》
3、注册资本1000万(实收资本验资报告)
4、有5名以上文物拍卖人员
5、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6、近两年未发生非法经营文物行为
办理文物拍卖许可证所需材料
1、拍卖业务批准证书
2、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的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
6、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