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SP许可证概述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也称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规范化称谓,业内通常称ISP许可证。
该业务涉及利用接入服务器及相应的软硬件资源构建业务节点,并通过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连接,从而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用户可借助公用通信网络或其他接入方式连接至业务节点,进而实现互联网接入。
二、ISP许可证涉及业务有哪些?
①为互联网平台用户提供网站接入服务,支持在线内容、网上交易和在线应用;
②为企业用户提供域名、IP备案、小区宽带、专线接入、楼宇接入和宽带运营等服务。
三、ISP许可证申请条件
1、人员要求
·公司3名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具备与经营业务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2、公司要求
·公司要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电信业务”或“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字样;
·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的内资公司;
·具备与经营业务相符合的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四、ISP许可证申请需要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2、法人、股东身份证(如果股东是企业,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3、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包括有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验资报告;
5、公司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不低于10人);
6、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7、提供商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8、公司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申请材料可在电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查阅和下载。
五、ISP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和证件;
2、向工信部网站进行申请;
3、购买系统,并完成系统评测;
4、填写相关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5、等待申请结果,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材料有问题的需要返回重新修改,没问题开始正式受理;
6、受理后6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结果,不予批准的通信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附说明理由;
7、核证校检,下证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