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是本文主要内容。结合政务网有一个相关问题与您分享下如何办理。许可证一定要在到期前续期办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问:有效期已过期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
答:如果今年办理了年度换证审核,并且合格的,打印合格页面的截图到所在地的区政务中心提交。如果未参加今年初的年度换证审核,无法办理延期。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要求
(一)申请主体。持证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通过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2023年许可证延续申请通过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1.选择“统一用户登录”—“法人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后,再选择“制作经营机构”—“制作机构业务”—“一般信息变更”—“编辑信息”,修改完善机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2.“换证审核/月报”—“换证申请”—“新建换证申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换证申请内容。其中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应当将法人签字并公章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报告》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在社会责任建设部分应当说明持证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接受处罚的情况。
3.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
(一)审核部门。在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给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审批权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开设账户前,统一由省广电局负责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将结果通报给相关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反馈给延续申请机构(申请机构在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二)审核内容。
1.执行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三)不予延续的情形。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参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动。
6.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未按照《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
7.信息缺失的机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转政务网问答)的文章。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鼎优企服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