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长沙地区开始广播电视公司必备的资质。如果您的企业需要办理该资质就能从事综艺节目、动画片、电视剧、广播剧等内容的编辑及发行。那一起看看长沙长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材料吧。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概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在广电局办理的,办理时间是20-30个工作日。
二、长沙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三、长沙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6.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简历
7.经营者为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四、未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有何处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五、湖南广播电视局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邮编:410003 值班电话:84801000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长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湖南广播电视局联系方式),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鼎优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71605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