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官方的常见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是文网文,主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的重要资质,包括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直播、网络艺术品、网络体育等范围。一起看看下文的详细内容。
哪些业务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常见网站参考:音乐网站、娱乐网站、文学类网站、直播类网站、动漫网站、艺术品拍卖网站、动画片演出剧网站等。
常见公司参考:音乐制作公司、文娱公司、网络直播公司、动漫公司、艺术品进出口公司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最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文章,如果您还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鼎优企服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