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商标申请人需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文件进行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您需要准备的资料
企业申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驳回通知书原件
3.驳回复审申请书
4.复审证据材料
5.代理委托书
个人申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驳回通知书原件
4.驳回复审申请书
5.复审证据材料
6.代理委托书
商标驳回复审类型
1.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申请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申请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4.申请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注册中商标名称如何填写?
商标名称即注册商标的代用词,包含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要素。在知服服注册商标时,商标名称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等内容:
1.纯文字商标,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或拼音)以“+”隔开,注意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商标图样一致;
2.纯图形商标,仅由图形组成,不包含文字的图标,统一写成“图形”;
3.图文组合商标,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或拼音)以“+”隔开,并加上“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