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详细介绍(矿山/石油/市政/冶金/通信/机电施工总承包版)

更新时间:2026-04-18 02:50 | 发布时间:2年前 | 文章栏目:资质百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详细介绍(矿山/石油/市政/冶金/通信/机电施工总承包版)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6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6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3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45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15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3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2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1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4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目)或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注: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7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

  1.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火材料、采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量等专业职称。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标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2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5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12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16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3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以上烧60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4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以上;

  3)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5Gb/s以上或20端10Gb/s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15个以上;

  3)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1万户;

  4)年完成5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年完成500个基站或25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年完成250端155Mb/s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年完成10000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年完成2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4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1.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注:

  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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