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深圳文旅局参考)

更新时间:2026-04-18 00:22 | 发布时间:3年前 | 文章栏目:资质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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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深圳文旅局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这个内容下文有详细介绍,今天我们的文章参考了深圳文旅局的内容,顺便介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步骤,希望对您申请资质有帮助,也通过官方的文章内容更严谨的传达给您。希望您顺利拿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资质。我们一起看看吧。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

  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内提出换证申请。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步骤

  收件: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2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许可;2.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许可。

  制证: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深圳办理窗口

  办理窗口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297802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除法定节日外)

  位置指引:(1)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至“岗厦北站”,从地铁站B出口出站,步行约450米到达。(2)公交,乘坐32路,49路,101路,113路,K113路,204路,223路等线路公交车至“岗厦北地铁站”下车或乘坐395路公交车至“电子学校”

  今天,我们了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深圳文旅局参考)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网络视听许可证或其他视听相关资质,请联系鼎优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77105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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