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江苏地区)

更新时间:2026-04-17 22:01 | 发布时间:3年前 | 文章栏目:资质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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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江苏地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是广播电视行业最重要的资质之一,包括综艺节目、专题节目、动画片、网剧、广播剧等等内容。如果没有这个资质就算你把片子制作出来,也没有电视台、网站去播放,因为是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那今天我们介绍江苏省办理这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相关内容,一起看看吧。

  一、实施主体: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二、办理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省广电局A15窗口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条件:

  1、申请人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第六条规定。

  2、申请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内容真实可信。对于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在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省局。

  五、设定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规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第八条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六、咨询方式:025-83666408,025-84651555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江苏地区)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鼎优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77105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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